1樓:微風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上班受傷應當依法申請工傷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的等級對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用人單位單方面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掘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叢散咐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滲純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打工受傷老闆不管找哪個部門
2樓:姚吉志
法律分析:上班受傷,老闆不管的話,應該找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飢者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槐棗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鉛肢拆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
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去上班的路上受傷算不算工傷?工作單位有沒有賠償?
3樓:遇璠摩衛
這個肯定是算工傷的第三章。
工傷認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工傷保險條例中第14條第六款明確寫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也算工傷。
上面有的。
打工受傷不給賠償找哪個部門
4樓:網友
因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應是勞務派遣單位,而非用工單位。所以你可向勞務派遣公司主張工傷賠償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等。
經傷殘鑑定達傷殘等級還可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主張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10級傷殘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可按所在省、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主張賠償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5樓:華律網
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先行私下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找單位所在街道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上述組織調解不成或者一方沒有調解意願的,爭議事項如果在監察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傷情已構成傷殘,你應當委託律師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後在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再申請仲裁。
縱橫法律網-山東元序律師事務所元序-帥玉志律師。
7樓:網友
勞動局呀,到**申請勞動仲裁,該怎麼賠償你會告訴你的。
8樓:潛慧晨
我給個人打工開車,因為裝車把腳砸骨折,請問找哪能幫忙?現在還在醫院,老闆已經給我換好幾個地方了,都說錢貴,我該怎麼辦?請問好心人。
在工地受了工傷老闆不賠償可以找什麼部門解決
9樓:華律網
建設工程領域相對比較複雜,現實中,施工單位往往是把工程分包、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個人或其他組織,這些組織招用的勞動者受傷了,索賠往往十分困難,施工單位和這些分包、轉包單位通常互相推諉,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呢?按照法律規定,施工單位將工程違法轉包的,是需要承擔用工主體責任的,但同時又確認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部分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能直接認可用工主體責任,申請工傷認定必須要求提供勞動關係證明,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在工地受傷,施工單位不進行賠償的,則需要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用工主體責任;而部分地區工傷及勞動保障部門則直接認可用工主體責任,勞動者可直接向工傷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用人單位的用工主體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即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
10樓:實翎生爰
這個黑心老闆已經觸犯了勞動法,你可以找當地的法律援助和勞動仲裁,他們會幫你免費打官司,要回你的醫藥費、住院費,餐補、陪護費、車費和**之前的工資。
11樓:網友
事發超過一月之後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在工地受傷公司不管,應該找什麼部門處理
12樓:王舸
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場所受傷的屬於工傷,應當享受工傷賠償待遇。如單位不履行工傷賠償義務,可以提起工傷勞動爭議仲裁。
13樓:w申請人
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實習生沒有工資合法嗎,實習生沒有工資合法嗎,違反什麼法律嗎?
大學bai生實習生沒有工資是不符合相 關規du定zhi的,根據相關規定,應當支付dao不低於本單位內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容的80 的工資。普通單位實習生,根據實習時簽訂的實習合同為準,根據合同約定來決定是否支付工資。根據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
上班7天 辭職 不給工資 合法嗎? 20
上班天 辭職 不給工資 合法嗎?試用期內辭職也是需要支付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者依法提起申請的離職,用人單位應在離職日開具離職證明,辦理離職相關手續,並結清工資 勞動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勞動者承擔賠償責...
週日加班沒有工資合法麼?
肯定不合法的,這個勞動法。規定,節假日要給兩倍的工資的!所以說如果沒有肯定是犯法的,可以去勞動區域性門申訴,或者直接打 舉報都可以的!週日加班,沒有工資,那是不合法的。說是有業績,才給工資,那是一種錯誤的說法。業績的提成,不是勞動工資於屬於獎勵。週日都加班,是勞動時間的延長,所以要給加班工資,或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