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可愛的奧特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在有效期內是可以轉讓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2023年5月19日***令第55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登記辦法》(2023年12月30日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以出讓、國有土地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持原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土地權利發生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根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交換和贈與。如果受讓方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按該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如果受讓方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按該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可以由出讓方與原土地使用權人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再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權力者依法或依約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所以土地使用權也是可以轉給他人的,具體的方式有出讓、劃撥和轉讓三種。
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出讓土地是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出 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要注意有使用年限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後的基礎設施 公共建築也是劃撥土地。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 轉...
關於土地使用權!關於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問題
1 要看他土地證的使用性質。在土地使用性質一欄中如果標明了,是國有出地,並是以 出讓 的方式取得的,那麼你可以放心購買。2 房產證也要看好,戶名是不是出賣給你房子的人,與身份證核對。3 簽定買賣合同,並到房管局和土地局辦理完過戶手續後,你就獲得了屬於你的新的房產證和土地證,這樣,他就沒有辦再要回去了...
土地使用權具體可以包含哪些費用,土地使用費包括哪些內容
重新徵地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最大的支出就是交納土地出讓金,其他就是工本費 印花稅等而已 土地使用費包括哪些內容?目前土地使用費主要包括農用土地徵用費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兩種 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城市建設配套費 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