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招待費和福利費超過稅務規定並不違法,根本不用會計調整。
其次:匯算清繳的時候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就行了,如果調增後仍然虧損,那恭喜你,什麼都不用做,把納稅申報表調了就可以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
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調增處理。要不你就不要放這個費用。要不年終都是調增。
4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提問
謝謝!回答
企業所得稅是季度預繳,年底要匯算清繳,有些要納稅調增,有些要納稅調減,所以年底完了還要繳。比如招待費,根據稅法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即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得以稅前扣除,既先要滿足60%發生額的標準,又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0.
5%的規定。應是要看年銷售收入的,平時一般都是按發票100%扣除的,只能在年底匯算。擴充套件資料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更多1條
企業本來虧損,在第二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招待費超過了營業收入的0.5%,請問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正確。這樣的情況不需做賬務處理,只是在清算表上調整,調整後上年度虧損由5萬元調整為3.5萬元,在以後年度彌補虧損時只能彌補3.5萬元。
6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年度虧損不需要進行賬務處理,只要在備查賬上登記就可以了。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職工福利費超過標準怎麼辦
7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職工福利費超過標準,超過部分不能在稅前扣除,應做納稅調整。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上交個人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在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時,企業實際發生的福利費是在其計稅工資的14%的標準內據實扣除。也就是說,如果福利費有節餘,則節餘部分不能在稅前扣除,應做納稅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8樓:匿名使用者
福利費是以年銷售收入的14%為限額扣除的,超過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結轉下年扣除。另外無需對會計賬目進行調整,也不得進行調整。如果你將不得扣除的福利費調整到其他科目,造成少繳稅款的,被發現了會以偷稅論處的。
9樓:
在企業匯算清繳時: 對超支標準的福利費需做:納稅所得額調整增加,即: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10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納稅調整增加。
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所得稅匯算清繳 中的業務招待費 怎麼辦?
11樓:諾諾百科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務招待費稅務處理的扣除基數:在納稅申報時,對於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首先需要確定扣除的計算基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規定,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等項扣除的計算基數為申報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
12樓:夢的啟程
招待費在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需要調增。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進一步明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說,稅法採用的是「兩頭卡」的方式。
13樓:金果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五條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14樓:匿名使用者
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的業務招待費處理如下: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例如】a公司2023年銷售貨物取得收入45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500萬元,發生業務招待費50萬元。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該企業准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是多少萬元?
【解析】:
1、按照發生額的60%=50×60%=30(萬元)
2、按銷售(營業)收入×5‰=(4500+500)×5‰=25(萬元)
按照發生額的60%計算額大於按照銷售(營業)收入的5‰計算額,因此,當年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25萬元。超過標準的部分5萬元不得扣除,進行納稅調整。
15樓:金算珠
所得稅匯算清繳-業務招待費相關報表資料如何填報?
招待費超支,所得稅匯算時怎麼作處理
16樓:金果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也就是說,先按收入的千分之五計算,與實際發生的招待費總額比對,如果招待費不超標,則按60%稅前扣除(那剩餘招待費的40%交所得稅),如果超標,先扣除超標部分,再按剩餘的60%稅前扣除。
擴充套件資料:
業務招待費稅務處理的扣除基數
在納稅申報時,對於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首先需要確定扣除的計算基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6]56號)規定,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等項扣除的計算基數為申報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一(1),即銷售(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表,銷售(營業)收入包括:
1、主營業務收入:
(1)銷售商品
(2)提供勞務
(3)讓渡資產使用權
(4)建造合同;
2、其他業務收入:
(1)材料銷售收入
(2)**代銷手續費收入
(3)包裝物出租收入
(4)其他;
3、視同銷售收入:
(1)自產、委託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的收入
(2)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的收入
(3)其他視同銷售的收入。
因此企業計算年度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應以上述規定的銷售(營業)收入即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之和為基數計算確定。
對經稅務機關查增的收入,根據規定,銷售(營業)收入是納稅人的申報數,而不是稅務機關檢查後的確定數,稅務機關查增的收入應在納稅調整增加額中填列,不能作為計算招待費的基數。
17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舉例說明吧。
假設某企業當年會計利潤總額100萬元,業務招待費共發生10萬元,但根據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只能列支8萬元。由此:
業務招待費納稅調增額 = 10 - 8 = 2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 = 100 + 2 = 102萬元
應交企業所得稅 = 102 * 33% = 33.66萬元
借:所得稅 33.66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66萬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66萬元
貸:銀行存款 33.66萬元
注意,題中所說的「不做調整」是指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10萬元)超過稅法規定准予扣除(8萬元)的部分2萬元,無需進行會計賬務調整。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除非企業會計賬面帳務處理發生差錯以外,以會計利潤總額為基礎,依據稅法的規定而進行的各項納稅調整事宜,均無需調整會計賬務。但是,依照稅法規定計算得出的應交所得稅,仍應當計入、調整會計賬務。
這就是「會計與稅務相分離」原則。
關於補充問題。
你好。在通常情況下,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被清算年度的會計賬務已經結賬,因此,當匯算清繳結果與該年度已經確認入賬的「所得稅」費用存在不一致的情況下,需要調整的所得稅數額無法再計入被清算年度的會計賬務中,而只能計入匯算清繳時年度的會計賬務中,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會計處理。
以正文例子為例,假設「當年」為2023年,匯算清繳工作在2023年進行,且匯算清繳時,2023年度的會計賬務已經結賬。在匯算清繳前,2023年度會計賬務中已經確認的所得稅費用為33萬元,且不存在其他所有者權益涉及的所得稅問題。則:
應補確認的所得稅費用 = 33.66 - 33 = 0.66萬元
由於2023年度會計賬務已經結賬,因此,該需補確認的所得稅費用無法再計入2023年度會計賬務中,只能計入2023年度的會計賬務中,相關會計處理為(原正文列示的會計分錄,在這裡不適用):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0.66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0.66萬元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0.66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0.66萬元
(涉及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的,還需追溯調整,這裡就不再列示了)
另外,需要注意,2023年的資產負債表年初數需進行調整,即:
「應交稅金」專案:增加0.66萬元
「未分配利潤」專案:減少0.66萬元
18樓:非常參加
不需要作帳戶處理,這個納稅調整只是減少可分配的稅後利潤而已。
19樓:哆啦咪發嗦哆嘻
1.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超過不予扣除。
2.計提依據(收入)範圍:當年銷售(營業)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勞務收入、出租財產收入、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收入、視同銷售收入等。
20樓:匿名使用者
帳務上是不用處理的,只在所得稅報表上調增利潤,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你的會計分錄做的不錯,還需再做兩個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3.66萬元
貨:所得稅 33.66萬元
借:利潤分配 33.66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3.66萬元
關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問題
企業在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對納稅調整額無需進行會計處理。題中,會計報表上的利潤總額仍舊保持為 1 000元,但在計算稅款時,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 17 85元,計提稅款的會計分錄為 借 所得稅 85元 貸 應交稅金 應交企業所得稅 85元 因此,企業2004年淨利潤 1 000 85 1 085...
2019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年一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臨近,企業要做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應在準確會計核算的基礎上,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 申報彙繳要按期 納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和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辦理結清稅款手續。如果納稅人因不可抗力,...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多交稅款如何處理
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後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根據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的規定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於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應在匯算清繳期內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